摘要:无论是从生理遗传学的角度,还是从法学的角度来说,外孙应该还是属于自己的后代的。因为,外孙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跟外姓女婿所生的,拥有自己14的血缘关系,怎么会不属于自己的后代呢?
在孙子与外孙之间,我们国人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。而且,大多数人都会认为,外孙跟自己之间是不存在后代关系的。
也就是说,完全不是自己的后代,完全不是自己家里面的人、而是别人家的人。这样的看法和想法到底对不对呢?
毫无疑问,前面那种说法,在现实生活中是很有代表性的。但那也只是大家的共同想法或者形成了共识的行为而已。
尽管,这种说法或者想法具有共同性,甚至也具有统一的认知,但个人还是觉得,完全把外孙说成跟自己没有关系,不是自己的后代,应该还是不对的。
无论是从生理遗传学的角度,还是从法学的角度来说,外孙应该还是属于自己的后代的。
因为,外孙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跟外姓女婿所生的,拥有自己1/4的血缘关系,怎么会不属于自己的后代呢?
如果说外孙不是自己的后代,那生出外孙的女儿是不是自己的后代呢?这样的结论很滑稽。
如果你承认女儿是自己的后代,那女儿生出来的后代,为什么就不是自己的后代了呢?道理上也是说不通的。
再说了,孙子是由自己儿子跟外姓媳妇儿所生的,跟自己同样也是拥有1/4的血缘关系,只不过是由于孙子跟了父亲姓,所以,列入了家族族谱,名正言顺地成了后代。
所以,说外孙不是自己后代的想法仅仅是一种世俗的共同看法而已,其实并不是很有道理的。毫不隐瞒地讲,个人对目前大家这种世俗的看法并不是特别认同。
如果仅仅从遗传和法学的角度来说,外孙和孙子又存在什么区别呢?
如果非要说外孙不是自己的后代,那被伤害的就绝对不只是外孙了,受伤更深的是自己女儿了。
当然,我们也不否认,现在通俗的做法,几乎所有的家族立族谱的时候,都是不把外孙当成家里人来列入族谱的。
理由很简单,大家认为一个人只能入一个家族的族谱,而不可能入两个家族的族谱。
也就是说,任何一个人只能属于一个家族的人,而不可能属于两个家族的人。这从道理上和具体的做法上来讲,确实也都是可以理解的,并不是不能理解的。
但问题是,如果仅仅是由于家族立族谱的问题,就把自己女儿所生的孩子全部列为外人,不再属于自己的后代,这样的想法不仅仅是不对的,而且也是站不住脚的。
每当这样的想法面对家族财产分配时,作为嫁出去的女人都是挺受伤的。
或许正因为如此,我们国人向来都有“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”的说法。
意思很明白,女儿嫁出去以后就不再是自己家人了,就是别人家的人了,成了别人家的媳妇了,为别人家生孩子去了。
所以,她生出来的孩子,也就不是自己家里人。
同样也因为如此,一些爷爷、奶奶同时也是外公、外婆的人,当自己的孙子有大喜事的时候,总是很大方的,给钱、给物、给财。
而当自己的外孙有大喜事的时候,却总是抠抠索索的,哪怕就是给个红包,也都要比给自己孙子的小很多。
个人始终觉得,外孙不是自己后代的想法和做法确实不妥。人们还是应该从法学、遗传学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为好,尽最大可能地把外孙和孙子一视同仁去考虑问题。
甚至在两个家族的族谱里面同时列入,其实也未尝不可。如果能这样,嫁出去的女儿内心也会好受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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